阿根廷 簽證 ( 個簽 / 觀光 / 商務 )

 

201906更新: 1. 「阿根廷駐臺商務文化辦事處」增加「無邀請人」類別商務簽證之申請方式,即倘"在無邀請函之情況下,欲前往阿根廷從事市場考察或投資考察"條件之申請人,可逕向「阿根廷駐臺商務文化辦事處」申辦,毋須透過阿根廷當地邀請單位向阿國移民局申請。
2. 自2010年9月23日起,我國人申請赴阿根廷觀光簽證、其他類別簽證和無邀請函的商務簽證等之時程將更加便捷,只要備妥所需資料和繳費後,便可在第三個工作天領件。 申請簽證詳細情形,請逕洽詢: 
阿根廷駐臺商務文化辦事處:
e-mail: atc0326@ms13.hinet.net 
網址:
http://www.argentina.org.tw/about2.htm 
地址:110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1樓1112室
TEL:(02) 2757-6556 FAX:(02) 2757-6445

國家 阿根廷
辦件單位 阿根廷駐華商務文化辦事處
辦件工作日 請洽巨國簽證組TEL:02-2545-4439
證照日期  
入境可停留天數  
代辦費用 目前已無代辦,需自行送件
辦證須知

一.  必備文件

1. 效期六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其影本(護照當場驗退)。

2. 阿根廷旅遊許可證申請書」(請自行下載或至辦事處索取表格)一份。以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寫繕打,如無法打字,則請以大寫正楷工整填寫,字跡潦草、小寫或塗改概不受理。

3. 最近6個月內拍攝,脫帽、去眼鏡、五官可清晰辯識、白色背景之兩吋正面彩色相片兩張(頭頂到下巴的部分應佔影像的垂直長度70~80%)。一張黏貼於申請書上,另一張以迴紋針別在護照影本左上角。

4. 阿根廷來回機票影本或訂位紀錄(西班牙文或英文)。

5. 申請人名下的財力證明(三選一)

a.  最近一個月內由金融機構開具之英文存款餘額證明。

b.存摺正本,請附上封面及最近三個月交易明細影本。

*申請停留天數在30天以內,可用餘額須合美金4,500元以上;超過30天每加一天,可用餘額須加美金150元。

*如未滿20歲,可使用父母的英文存款餘額證明並附上英文戶籍謄本。   

6.       以西班牙文或英文出示阿根廷當地聯絡資料(四選一)-

a. 旅遊行程說明和已付款之訂房紀錄。

b.  當地旅行社出具之接待證明和付款證明,每日旅遊行程和住宿安排明細。

c.  搭乘郵輪者,可附船公司的登船證明和付款證明以及行程表。

d. 親友邀請函 –  請依照附件之規定準備。

7.  未滿13歲,且父、母親任一方或雙方均未能與申請人同行時,請附上西班牙文的旅行同意書影本,該旅行同意書需已辦妥第三國公證。

8.  未滿20歲或出生地不是台灣者,需附英文戶籍謄本。

9.  有旅行社領隊帶團之五人以上團體免附上述第5和第6項,組團單位需另備英文或西班牙文的團體大表+行程表(含住宿飯店資料)+團體保信(依本辦事處格式書寫);並由OP或領隊送件,請致電簽證組(02)2757-6556預約送件時間。

 二.  其它注意事項

1.簽證組對外作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2:00。

2.申請人親自送件面談

3.本辦事處可能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文件。

4.如於審件時發現有虛偽不實內容,半年內不再受理申請。完成送件後,不受理變更資料、退費或換簽之申請。

5.  團體簽證應由OP或領隊送件,請來電(02)2757-6556預約送件時間。

6.  簽證效期:發證日起三個月。例如:9月1日送件繳費,當日即為發證日,必須在有效日11月30日前使用。

7.    停留天數:依核准天數簽發(最多90天)。例如:核發停留天數30天,則自第一次入境日起30天內可多次入出境。 注意每次的入境都必須是在簽證有效期內。入境後如須延長停留天數,亦可至阿根廷移民局(DNM)辦理 一次延期。

三.  簽證程序

送件:資料備齊後,申請人應親自送件,特殊情形亦可委託他人代理,代理人需出示有效身分證件。請注意所有文件的正確性和一致性,以免徒勞往返。

繳費: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繳費,憑辦事處提供的送金單到”兆豐銀行世貿分行”繳交規費,再將繳費後的送金單拿回辦事處換收據。
簽證費每件美金250元只收新台幣現金,金額依匯率機動調整。

辦證備註  
辦件名條
RE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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