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政府發出通知,新政策已於 2018 年 6 月 1 日生效,現就未成年(未年滿 18 周歲)旅客入境阿聯酋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如果未成年旅客與一位姓氏不同的父母/監護人一起旅行,須提供關係證明文件或複印件,例如:顯示父母姓名出生證明或顯示有監護人姓名的其他文件。
二、 如果未成年旅客與不是父母的成年旅客(年滿18周歲及已上)同行,則必須提供由父母或監護人簽屬的授權書原件,並附上證明未成年旅客與授權書上顯示的父母/監護人關係文件副本。
授權書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乘客姓名及航班詳情
(二) 乘客在阿聯酋的電話號碼和地址
(三) 父母或監護人的姓名和簽字
(四) 在航班始發國的家長/監護人的聯繫電話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