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歐盟國家攜帶現金一萬歐元以上需申報


各位親愛的貴賓: 


歐盟公布,自2007年6月15日起,旅客進出歐盟國家,如隨身攜帶一萬歐元(或超過)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需向海關申報 ;若多人同行,建議您將現金分攤,每人所持現金需在額度以下。 


根據新規定,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由於國人出國商旅或求學向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之習慣,提醒您~注意歐盟現金申報之新規定,以免受罰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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