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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年滿20歲當年1月1日起(即入大學、碩士班、博士班之翌年1月1日起)至應屆畢業當年6月30日止,尚在國內就學之緩徵役男。
請注意:今年應屆畢業(含延畢)役男,勿申請,請至當地鄉鎮區市公所兵役科辦理核准 .
受理對象:20歲以上經核准緩徵之在學役男,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申請出境者。役男已出境尚未返國前,不得委託他人申請再出境,出境及入境期限之時間計算,以出境及入境之翌日起算。所填資料經電腦查對檔案資料符合後,立即回復。
每次在國外停留最長4個月,逾規定期限返國即限制出國,不予受理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核准出國日期,依規定不得逾核准在學緩徵期限。
(一)第一次須親自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兵役課辦理,請攜帶護照正本/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辦理;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
(二)效期為自核准之日起2個月,核准文件可多次使用。
(三)每次在國外停留最長4個月,逾期返國即限制再出國,不予受理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有關於簽證相關事宜,請洽巨國旅行社簽證組TEL:02-2545-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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