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外交部函以申根國家駐台辦事處確定將於本(99)年10月1日起實施申根簽證申請人應事先購買旅遊醫療保險之新制事,敬請查照。


說明:歐洲經貿辦事處函知我方,自本年(99)10月1日起所有申根簽證申請人均須提供有效且符合歐方相關規定之旅遊醫療保險證明,奧地利辦事處並於今年7月8日起即已開始實施。


辦法:也就是說~貴賓們辦理申根簽證的同時,您需要再多付約NT.2000左右的醫療保險費用


相關簽證資訊內容及費用,請洽巨國簽證組TEL:02-254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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