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9月1日起開立芬蘭航空的機票,託運行李將以 ”計重制” 改為 ”計件制”。
請貴賓們開票的時候務必注意行李欄位是否正確顯示新的行李規定。
2010 年 9 月 1 日之前開立的機票 | 2010 年 9 月 1 日起開立的機票 |
商務艙30 KG | 商務艙、Y 和 B 艙的經濟艙:2 件,重量不可超過 23 KG / 件 |
經濟艙20 KG | 其它經濟艙:1 件,重量不可超過 23 KG |
學生機票 - 芬蘭航空航段30 KG | 學生機票 – 芬蘭航空航段 2件,每件重量不可超過 23 KG |
- 每件行李尺寸大小不得超過 158公分。
- 若機票中包含它航的航段,則請遵守該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規定。
- 所有2010年9月1日前開立的機票, 則按芬蘭航空現行的行李限額執行。
- 超重行李或額外的託運行李均需支付超額費用,旅客可選擇在機場支付 或
- 自9月初起接受旅客在芬蘭航空官方網站上支付行李超額費用。
Finnair Plus 白金卡會員,金卡會員,銀卡會員及oneworld 翡翠卡會員,寶石卡會員或紅寶石卡會員除了免費託運行李限額外均可多攜帶1件23 KG的行李。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芬蘭航空或巨國旅行社票務部TEL:02-2545-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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