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比亞 簽證 ( 觀光 / 商務 )
國家 | 納米比亞 |
辦件單位 | 納米比亞駐港辦事處 |
辦件工作日 |
60天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為納米比亞簽證官員輪休日,簽證時間約需預留充足) |
證照日期 | |
入境可停留天數 | |
代辦費用 | 12800 TWD 起 |
辦證須知 |
納米比亞簽證所需資料:
1.個人英文資料(職業、地址、聯絡電話及入出境日期) 2.護照正本(有效期六個月以上) 3.住宿證明文件(需經過當地警察局認證) 5.英文版航空公司機票及訂位紀錄 6.若當地有親友, 須提供親友邀請函和護照影本(需當地警察局認證) 7.近期三個月內有往來的存摺封面&內頁影本 (存款10萬元以上) 8.彩色照片兩張,需三個月內近照 9.英文在職證明文件正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在職證明內需提及此次行程的出入境日期。 10.
【商務】 |
辦證備註 | 工作天為香港的工作天60天 |
辦件名條 |
請洽巨國簽證組 TEL:02-2545-7700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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