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攜帶黃金類物品超過2萬美元出境申報流桯:

一、請先於GOOLE 網頁,輸入貿易局電子簽證關鍵字,並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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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入後點選申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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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寫完表單資料後,將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親筆簽名,如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時,請提供居住地址,

       MAIL至boftservice@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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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約1-2個工作天會收到帳號及密碼,再登錄做申請

五、填寫申請表內會需要提供重量、單價、總價,若年代久遠,已無法提供發票單據,請自行製作一張發票,

抬頭寫INVOICE,內容包含品名、重量、單價、總價,單價請以申請日當天金價計算,

該發票是以夾帶檔案方式上傳,並非用MAIL寄送。

六、申請表送出後,約一個工作天會收到輸出許可證。

七、持輸出許可證及物品,

  A. 如離境日為平日上班日(週一至週五),請於早上9點至下午3點半前,前往機場海關課稅處辦理申報.

  B.如離境日為假日,請於平日上班日(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3點半前,前往台北通關大樓業務一組辦理申報。

    海關通關大樓地址: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電話:(03)383-4265~74 傳真:(03)383-4592

八、物品申報後,若未到班機時間,物品會寄留於海關,待配合班機時間,會與當事人,確認物品後,協同出境。

※所入境目的地國家,請依照各國海關申報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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