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 簽證 ( 團簽 / 申根簽證 / 個簽 / 觀光 / 商務 )

國家 捷克
辦件單位 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
辦件工作日 11 天
證照日期 0 年0個月0天
入境可停留天數 0 天
代辦費用 3000 TWD 起
辦證須知
捷克簽證所需資料:

1.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返國日算起15個月以上的效期,一年以上亦可辦理簽證,但簽證效期縮短, 護照上必須簽名,簽名勿重覆簽名或塗改,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六個月之內彩色近照1張(照片底色白色, 不可用數位相紙)

4.公司住家資料或名片(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5.申請表格, 表格上必須簽名, 簽名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6.團體英文行程
辦證備註
注意事項:

1.基本資料須正確,辦事處每件必查,請勿造假

2.不接受未返國者, 將護照寄回台辦理簽証

3.若在國外長期居留或工作或求學, 於台灣停留不超過六個月者, 必須請本人親自前往捷克簽証處自行辦理簽証(捷克簽証處保留核發簽証之權利)

4.簽証費依各國簽証處公佈調整為準.(依匯率變動而有所調整)

5. 簽証工作天數依各國簽証處公佈調整為準 因辦事處若臨時收件過多,會自動延長工作天,請注意

6.簽證處審核文件時,若須申請者提出其他文件時,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文件加以佐證


7.送件後.無論任何問題退件,簽證費不予退還

8.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 Czech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Taipei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200號7樓(11071)(遠雄國際大樓)

電話:(02)2722-5100   2722-1435   2722-1342

傳真:(02)2722-1270

Website : www.mzv.cz/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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