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 簽證
國家 | 哥斯大黎加 |
辦件單位 | |
辦件工作日 | 哥國與台灣現在為斷交狀態,現已無簽證代送服務 |
證照日期 | |
入境可停留天數 | |
代辦費用 | |
辦證須知 |
哥斯大黎加將台灣由第一類國家(90天免簽證)現改列為第三類國家,需事先向哥國駐日本或駐新加坡領事館申辦簽證,可停留30天 惟例外規定如次: |
辦證備註 | (一)若停留期間超過30天,在當地持護照辦理加簽即可 (二)欲申請延長停留期限者可向當地移民局辦理 |
辦件名條 | 請洽巨國簽證組TEL:02-254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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