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簽證 ( 單次 / 多次 )
國家 | 加拿大 |
辦件單位 | 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 |
辦件工作日 | 2 天 |
證照日期 | |
入境可停留天數 | |
代辦費用 | 2750 TWD 起 |
辦證須知 | 1. 身份證影印本。 2. 相片(2吋) 2張。(近6個月-黑白/彩色背景白色or灰白色/頭部高度介於31mm~36mm間) 3. 護照正本。(需本人簽名, 同時最少需有6個月的有效期限) 4. 加拿大簽證申請表(IMM5257)第14欄須親自簽名。 5. 簽證申請費。 6. 財力證明影本。 7. 申請人與家人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8. 凡年滿18歲 ~未滿50歲之申請人之申請人, a.)其護照自核發日算起未滿3個月者,b.)曾有遺失護照紀錄者,必須附上5年內入出境紀錄(150元) 9. 護照COPY。 (護照COPY中載明您個人資料(姓名、生日、護照號碼等)的頁面之影本一份) 10. 凡有未滿18歲之申請人,如與父母同行,請填寫在同一張申請表上。 *若父母已有簽證者,請單獨填表,並附上:父母親護照影本、有效期之加拿大簽證影本及戶口名薄影本。 *若僅與父親一人或母親一人同行,除了附上上述證件外,還必須附上未同行之父親或母親之同意書及護照影本。 *若父母不與同行但有成年隨行人,請附上:父母同意書、父母護照影本、戶口名薄影本、隨行人之護照及有效期之 加拿大簽證影本。 11. 已滿18歲之申請人,請單獨填表。如為學生,必須附上學生證影本正反面。 12.英文在職證明。 -------------------------------------------------------------------------------- ※-未滿18歲(未成年人)的申請人注意事項- (依據加拿大的法律,未滿十八歲者視為未成年人,因此,在申請前往加拿大旅遊時,必須另外繳交補充文件) a) 未成年人與父母同行 如父母雙方或一方己取得短期停留簽證時,未成年申請人須應檢附: 1•護照中含父母照片和加拿大簽證之頁面的影本; 2•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 3•如果未成年子女只與父親或只與母親同行時,則必須附上一份未同行的父親或母親之英文同意書(有範本)。 b) 未成年人父母不同行 未成年申請人須應檢附: 1•父母雙方的同意書 (有範本)。 2•未成年人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人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3•父母雙方之護照中資料頁的影本。 4•陪同未成年人之同行成年人的護照之照片頁面的影本及加拿大簽證的影本一份。 c) 未成年人自行前往加拿大 未成年申請人須應檢附: 1•父母親共同簽名的委任函,委任一位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做為監護人。 2•小孩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注意事項:在前往加拿大時,還必須備妥一份用英文或法文書寫的未成年人父母的委任函及監護人之監護聲明書,以便在入關時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
辦證備註 | ※.持美國綠卡不需加拿大簽證 ※-未滿18歲(未成年人)的申請人注意事項- (依據加拿大的法律,未滿十八歲者視為未成年人,因此,在申請前往加拿大旅遊時,必須另外繳交補充文件) a) 未成年人與父母同行 如父母雙方或一方己取得短期停留簽證時,未成年申請人須應檢附: 1•護照中含父母照片和加拿大簽證之頁面的影本; 2•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 3•如果未成年子女只與父親或只與母親同行時,則必須附上一份未同行的父親或母親之英文同意書(有範本)。 b) 未成年人父母不同行 未成年申請人須應檢附: 1•父母雙方的同意書 (有範本)。 2•未成年人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人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3•父母雙方之護照中資料頁的影本。 4•陪同未成年人之同行成年人的護照之照片頁面的影本及加拿大簽證的影本一份。 c) 未成年人自行前往加拿大 未成年申請人須應檢附: 1•父母親共同簽名的委任函,委任一位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做為監護人。 2•小孩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注意事項:在前往加拿大時,還必須備妥一份用英文或法文書寫的未成年人父母的委任函及監護人之監護聲明書,以便在入關時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
辦件名條 |
請洽巨國簽證組TEL:02-2545-4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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