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簽證 ( 單次 / 多次 / 觀光 / 過境 )

國家 汶萊
辦件單位 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
辦件工作日 4 天
證照日期  
入境可停留天數  
代辦費用 1300 TWD 起
辦證須知 護照正本、ID影本、2吋彩色近照2張、來回機票影本或訂位記錄、訂房
證明或當地聯絡人資料。
※申請多次要附英文說明信函。
辦證備註 注意事項:
2.星期一至五早上九點至中午十二點收件,下午二點至五點領件。
3.可在當地辦加簽延期,至多二次。
4.持台灣護照者,皆須申請簽證方得進出汶萊。持以下國家護照者免簽證
◎可免簽停留十四天:印尼、泰國、菲律賓、南韓、日本、法國、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列支敦士登、瑞典、丹麥、挪威、西班牙、馬爾地夫、加拿大、阿曼、秘魯。
◎可免簽停留三十天:馬來西亞、新加坡、英國、德國、紐西蘭。
◎可免簽停留九十天:美國。
◎持澳洲護照可申請落地觀光簽證,至多停留十四天*
02-25063767 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
辦件名條

請洽巨國簽證組TEL:02-2545-7700

**注意事項** 
1.簽證資料如有變動,請來電洽詢,恕不另行通知 
2.簽證費用若有調整時,以申請時候的新匯率價錢+手續費為準
3.若為個人因素,中途停辦,不准,或退件,手續費NTD200 
4.有舊護照請務必附上 
5.公司/住家基本(聯絡)資料請務必附上 
6.辦件費用不含快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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