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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商務簽證所需準備參考資料(依邀請函給效期停留)

1.護照正本(效期需在離境烏克蘭後尚有3個月效期,例如:109/9/1離開烏克蘭,效期需到109/12/1)

2.身分證正反面彩色影本

3.兩吋彩色白底照片兩張(照片須於六個月內拍攝,且不得與護照上之照片相同,除非護照新辦)

4.航班訂位記錄

5.申請人基本資料(職稱、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及住家電話)

6.英文版公司保證信(由台灣公司提供,內容需註明月薪)

7.台胞證影本

8.烏克蘭廠商基本資料(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9.烏克蘭邀請函正本(需有蓋章及簽名;邀請函之詳細規定及注意事項請來電詢問。)

10.烏克蘭邀請人護照影本

11.英文版財力證明(需有新台幣拾萬元整以上)

12.英文版旅遊平安保險單正本(需涵蓋停留該地之時間,保額200萬以上,需確認是否有額外注意事項)

13.舊護照(曾持舊護照去過烏克蘭者)

14.約25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辦件當地的假日,送件後,大使館有要求補件,天數會從新計算。

相關烏克蘭簽證事宜,請洽巨國旅行社簽證組TEL:02-25457700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所需申請資料,仍需依大使館要求為主。

*巨國旅行社為代辦簽證中心,並非官方發證單位。旅客簽證資格審核以官方最終結果為準。

我們無法保證簽證申請結果。簽證費送出後概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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